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1.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80号商业用房
2.计租面积:88.55㎡;
3.租赁物现状:空置;
4.租金底价:15053.5元/月;
5.联系人:庄先生;
6.联系电话:87527912
二、租赁用途、租金、租期、竞价方式、时间等:
1.租赁用途:商业用房(不具备餐饮条件);
2.租赁底价及递增率:15053.5元/月,无递增;
3.租赁期限:3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免租期:两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4.竞价方式:委托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公开竞价招租,本次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有意竞价者于2024年8月22日16时前向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报名并交付竞价保证金;
5.公告期限: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22日;
6.竞价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10:00点;
7.租金收缴办法:按照先付后用、每月一付的原则进行,当月租金于每月10日前支付。
三、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能提供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事业单位及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需要承租方须接受的基本条件:
1、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50000元,中标方违约的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出租方收缴,不予退还。
2、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的租金(合同结束前的最后三个月的租金标准),即“押三付一”。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出租方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4.承租方必须自行解决租赁房产在装修和使用中涉及的城市管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税务及特种设备、特种行业管理等相关部门规定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5.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在租赁期内负责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合租。
9.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0.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1.承租方于退租前,必须缴清房租、水费及电费等各项费用。
12.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五、优先权情况
无。
六、风险揭示:
本租赁物权属清晰,属福建省对外经济服务贸易有限公司所有,其不动产权证已办理,产权无异议,且不存在抵押担保。
七、监督电话:0591-87595397
地址:福州鼓楼区五一北路88号
出租方:福建省对外经济服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